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学校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校园教育发展环境,营造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校园生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拟定了《黑龙江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包括日常出勤、事假、病假等请假管理,是四级薪酬改革重要配套政策,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二、 各部门应将征求意见稿发给每一位教职工征求意见。
三、各部门对教职工提出的各类建议和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务必于2019年3月15日中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
报送地点:综合楼718行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园网邮箱p016003@hlju.edu.cn。
联系人:秦思 电话:86609489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集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学校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
附件:1.《黑龙江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行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