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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管理处落实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2019-07-09 11:10 物业公司 

全处各部门、各党支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发布了《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发〔2019〕37号]。我处党总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做如下工作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校区管理处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郭金丰赵仲秋

副组长:杨钟琨 杨文杰 许 冰 周伟刚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校区管理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成员一致。

二、各部门与职工签署承诺书

由各基层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与本部门所有在编和聘任职工签署承诺书。管理服务人员签署和自觉遵守《黑龙江大学非教学科研人员规范从业行为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签署后,于7月10日下班前统一交给处党总支郭娜。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强化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召开会议向全体职工传达《关于给予王国良、李彦超等四人纪律处分的通报》[黑大纪发{2019}4号](附件4)。

、各部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形成总结报告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由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事项统计表》(附件2)、《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一前报送至处党总支。


校区管理处党总支

2019年7月9日

附件【校区管理处落实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校区管理处落实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校区管理处落实黑龙江大学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附件3.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给予王国良、李彦超等四人纪律处分的通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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