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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类型选定暨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9-06-19 11:37 物业公司 

公司所属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10]212号)、《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党发[2018]37号)和《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黑大校发[2018]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四级薪酬改革从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为做好四级薪酬发放、绩效考核及岗位管理工作,现开展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类型选定暨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至2019年6月30日,聘用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具有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人员(不含独立核算单位)。

(二)至2019年6月30日,待岗、已停薪、长期病休等不能坚持在岗工作的人员暂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聘期

(一)本轮岗位聘用的聘期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本次选定的绩效工资岗位类型与岗位等级即为学校第二轮岗位聘用(2019-2021年)的岗位类型与岗位等级,岗位类型确定后一个聘期内不变(特殊情况除外),作为2019-2021年聘期内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计发、开展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绩效考核的基础。

三、绩效工资类型、岗位等级及确定原则

(一)除高层次人才和“双肩挑“人员外,每位教职工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类型。

(二)教职工绩效工资类型的选定均按《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党发[2018]37号)和《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黑大校发[2018]20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双肩挑”人员。“双肩挑”人员应在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中,选择一个作为主岗位,另一个为副岗位。教师岗位无论作为主岗位或副岗位,都应选定一个教师岗位类型。

(四)高层次人才同时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如果选报高层次人才岗位为主岗位,副岗位应选报管理岗;如果选报管理岗位为主岗位,则不能再选报高层次人才岗位为副岗位,副岗位可选报本人所聘教师岗位及相应等级,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原则按“双肩挑”人员执行。

(五)教职工的岗位等级均按本人现聘岗位等级确定。教职工可登陆“黑龙江大学四级薪酬管理系统(2019正式版 )查询”。

其中,管理岗位人员按现聘职员职级选报并聘用等级。未担任科级以上党政职务的且未聘用职员职级的,岗位等级按九级职员确定。学校开展管理岗位职员聘用工作后,再按新聘职员等级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四、基本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工作任务)

教职工聘用各类各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工作任务)。

(一)教师岗位

基本岗位职责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师岗位管理与聘用实施细则》规定的教师各级岗位基本职责执行。年度工作量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黑大校发〔2018〕201号)中规定的教学科研型、教学型、教学为主型、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执行。聘期工作量标准为聘期内各年度工作量标准之和。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岗位职责按照《黑龙江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与聘用实施细则》规定的岗位基本职责执行。工作量按本部门具体工作安排执行,其中,岗位绩效工资类别选报“科研为主型”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工作量的同时,还应完成科研为主型岗位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标准按教师岗位相应类型执行。

(三)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处级干部的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处级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按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确定的具体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布置工作(6月19日前完成)

1.基层部门传达工作通知。各基层部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相关教职工,讲解绩效工资岗位选报的政策精神,组织实施岗位类型选报及聘用工作。

2.各部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次申报的具体工作。6月19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公司人事部,联系人:赵辉

(二)个人申报(6月23日前完成)

教职工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根据本人已聘岗位类型、岗位等级及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本人填写《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选报表》(见附件),同时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合同续签书》和《聘用合同变更书》,报送本部门具体负责人,视为正式选报岗位类型及正式申报岗位聘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选报表》(见附件2),同时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合同续签书》或《聘用合同变更书》的,视为放弃申报,学校不予聘用,不计发岗位绩效工资。

《聘用合同续签书》和《聘用合同变更书》由人事处统一制发,由公司人事部发送到各部门。

(三)审核确认(6月24日前完成)

1.接收教职工报送的《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选报表》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合同变更书》和《聘用合同续签书》。

2.对教职工申报的绩效工资岗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后,由工作人员录入《黑龙江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平台》。

3.录入《黑龙江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平台》并提交后,打印《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申报表》,由教职工签字确认。

4.本部门所有人员岗位选报、确认完成并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合同变更书》和《聘用合同续签书》后,工作人员在《黑龙江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平台》统一向学校提交上报。

5.各部门上汇总教职工申报情况,于6月24日前统一向公司人事部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教职工个人签字的《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申报表》(一式1份);

2)《聘用合同续签书》(一式3份);

3)《聘用合同变更书》(一式3份);

4)如有未申报教职工,应向处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报送地点:物业公司人事部(综合楼718室),

联系人:赵辉,联系电话:86609489

(四)人事处汇总(6月28日前完成)

人事处汇总全校各单位申报情况,经学校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将《聘用合同续签书》和《聘用合同变更书》归入教职工个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存入人事档案。

(五)核算2019年上半年二级薪酬(7月5日前完成)

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中俄学院等部门核算并上报的2019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核算2019年上半年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

六、关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说明

2014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核准,我校完成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已于2014年6月签订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是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校着手开展绩效工资改革,并将2018年作为试行年,因此,2017-2018年学校没有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

2019年1月起学校四级薪酬改革正式实施,学校决定将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与四级薪酬中岗位绩效工资类型选定工作一并开展。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第二轮岗位聘用不必重新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只需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的附件一《聘用合同变更书》和附件五《聘用合同续签书》。

(一)为保证岗位聘期的连续,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视为续聘年限,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原岗位等级续聘。其中,2014年7月1日后至今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均未发生变化的教职工,本次需签订2个《聘用合同续签书》(聘期分别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4年6月以后新来校的、新晋升职称、新担任党政职务的教职工,在入职时或职称职务变动时已签订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合同变更书》,本次只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18年聘用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的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聘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晋升2018年度职称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对应聘用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需签订本次需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期分别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和《聘用合同变更书》(聘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积极推进。要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并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审慎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2.广大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及时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充分了解岗位聘用政策、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工作任务)要求及个人承诺事宜。

附件  1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选报表》

2《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标准与选报条件一览表》

 

 

 

                                                                                                                                                      物业公司人事部

2019年6月19

 

 

附件【《2019-2021年绩效工资岗位选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标准(年度)与选报条件一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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