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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方案
2019-04-18 16:37 物业公司 

根据省政府会议、省教育厅及学校下发的《全省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整治工作,根据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彻底清除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行为,提高对消防安全通道的重要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各部门排查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三、专项整治排查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写字楼、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栓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间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部门员工安全意识。请各部门于2019年4月18日至4月22日进行辖区前期排查工作,4月22日下班前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公司安全部刘刚邮箱(1993041@hlju.edu.cn)。

 

附件:《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物业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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