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属各部门: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迎来重大变化,由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变为按年累计预扣预缴,除提高起征点及调整税收级距外增加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首套房贷或房屋租金以及大病医疗六项税前专项扣除。
为了使全校教职员工能第一时间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相关要求现将“专项扣除”信息采集事项通知如下:
1、采集信息人员范围:全校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黑龙江大学支付工资且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长期聘用人员。
2、专项扣除信息采集:专项扣除需要本人填写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一)。填报人必须对填报表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将不能享受税前专项扣除的优惠。如果填报信息涉嫌造假,除填报人个人征信将受到影响外,税务机关还将对个人追责,责任由本人承担。
3、专项扣除采集表(每人一份),电子版文件名称保存为“单位—工号—姓名”。
4、专项扣除信息表填写完毕,请将电子版及纸质文档确认,本人签字后汇总到行政办公室718室(只需在信息采集表首页栏目中“纳税人签字”处签字即可)。请各部门将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秦思校园网邮箱P016003@hlj.edu.cn ;纸质文档交综合楼718室。信息汇总完成后统一由学校财务处进行系统录入。
5、各部门上报时间截止到12月26日,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
6、填报信息采集表的同时请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登录网站https://its.hljtax.gov.cn/,点击“手机端下载”。进入APP完善个人信息,以便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核对专项扣除税收优惠情况,以免遗漏。
注:专项扣除信息采集表请使用EXCLE2010及以上版本或高版本的WPS表格填写!
如有疑问请到财务处资金管理科(主楼A210)咨询。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451-86608712,13945690558
附件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