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部参加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作现已完成。根据学校及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请维修服务部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拟参加劳务派遣员工名单上报公司人事部赵辉。要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各项信息准备无误,员工无遗漏,名单需由部门经理签字,具体格式见附件。
部门负责劳务派遣工作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参加劳务派遣的员工每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张。合同签字必须是员工本人签字,不得由别人代替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员工本人及部门负责人负责。
女员工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签订劳务合同,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女同志虽不满50周岁、男同志不满60周岁但已在劳动部门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此类别人员应在参加劳务派遣人员名单中备注。
维修服务部签订合同时间、地点为另行确定。
注:凡未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未参加劳务派遣的员工,在实施劳务派遣后,工资将无法发放,并且不能继续在我单位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物业公司人事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