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机构设置 | 办公电话 | 服务指南 | 值班表 | 表格下载 | 校园应用门户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请假规定(暂行)
2018-12-21 09:12 物业公司 

为加强人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参照《黑龙江省大学城后勤服务集团员工请假制度暂行规定》(集人字[200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2014年10月13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员工请假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请假类型的相关规定

(一)病假

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诊断意见)或住院病例给予病假。一个月内,累计病假在3天(含3天)以内的,不扣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超过3天的,每增加1天,按日扣发50%岗位工资,不扣发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具体可请病假时间根据下表执行,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均包括在内连续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

10年以上

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

以上

5年以下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医疗期月数

3

6

6

9

12

18

24

(二)事假

因正当事由不能到岗必须请假者可酌情准假。事假应从严掌握,原则上员工事假一次最长为30天,一年内事假累计最长不得超过60天。事假按其实际天数全额扣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事假超过30天的,社保保险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由社保员开单,到财务部交纳押金。

(三)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需连续使用。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请婚假必须提前10天通知所在部门、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

5.婚假期间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变。

(四)产假

1.女职工产假给98天,分娩前假15天,分娩后假83天。分娩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晚育(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的女职工分娩,可享受产假半年,产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前三个月绩效工资按60分计算,后三个月绩效工资按0分计算。实行晚育的男职工,根据不同情况最长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的流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流产假。流产假期间,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变。

5.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疗单位证明分别享受下列休假:

(1)带节育环的,休假2天;取节育环的,休假1天。

(2)男方做结扎手术的,休假15天;女方做结扎手术的,休假21天。

(3)人工流产的,休假14天;人工流产同时做结扎手术的,休假30天。

(4)妊娠中期引产的,休假30天;妊娠中期引产同时做结扎手术的,休假50天。

(5)产后做结扎手术的,除产假外,另增假20天。

(6)女方做结扎手术或人工流产,男方可享受护理假3至7天。

(7)以上休假期间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变。

(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主要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