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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06 09:24  


处所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现将春节、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寒假时间: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共计44天。各部门要在2月25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2月26日(星期三)全体正式上班。科级以上干部离哈要严格执行请销制度,需向处长请假,并填写《校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请销审批单》。

2.寒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假期安排轮休,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及开学准备工作。

二、加强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放假前各部门要分别召开本部门职工会议,全面进行防火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2.在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加大安全稳定排查力度,消除安全稳定工作隐患。

3.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根据实际,用心自查,提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冬季防盗安全工作。

4.各部门要加强外来人员的检查、验证、登记工作,重点部位做好安全巡视工作,确保安全。

三、统筹假期各项工作

1.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处理好有关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在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值班的基础上,要妥善处理有关工作事宜。如因工作疏漏而出现问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各部门请于1月7日下班前将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除夕夜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报送行政办公室秦思邮箱P016003@hlju.edu.cn。

2.按照《黑龙江大学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黑大校发〔2015〕58号)要求,处级干部(含副处)离哈外出3天以上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同时做好工作安排,向学校办公室报备,确保假期稳定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各与留校师生服务相关的部门,要将寒假期间工作安排报送给行政办公室秦思,以方便在校园网、微后勤等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

4.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水平。餐饮部门加强饮食饮用水安全管理,注意搞好饮食、饮水安全,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维修工作;做好亮彩灯和射灯等工作,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6.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两节”期间,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部门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执行上级纪委和中办、国办要求,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安排,加强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确保以上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校区管理处(除夕)值班人员统计表

         校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单


校区管理处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附件【校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单 (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校区管理处(除夕)值班人员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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