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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大学引入校园快递服务经营商招租公告
2018-01-08 16:53 物业公司 

为保持校园和家属区环境的文明整洁,维护校园治安环境和秩序,更好地为师生提供规范的快递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借鉴国内高校通行做法,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大学委托拟在学校子衿园汇文楼地下负一层北端开设快递服务点,从2018年起,引进一家快递服务企业进校园,统一开展快递服务工作。学校和被引进的快递企业联合整治校园及家属区内的快递服务混乱现象(如食堂门前摆地摊、快递车辆在校园内及家属区内穿梭、家属区快递车辆影响交通等),禁止任何非许可快递车辆进入教学区和家属区。

具体招租方案见附件。

公司将于1月12日上午9:30集中组织看场地及答疑,请意向承租人准时参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伟  86608747   张寿谊 86608471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8日

 

 

附件:

黑龙江大学引入校园快递服务运营商招租

项目名称

黑龙江大学校园快递服务点招租

招租方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起始时间

201818

公告截止时间

2018年1月 12

出租房所在地区

哈尔滨市

承租价格

未定

基本情况

一、招租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大学委托拟开设校园快递服务点。地点在黑龙江大学子衿园汇文楼:位于汇文楼地下负一层北端。有两个进出通道,一个通往楼内,一个通往楼外。使用面积:200平方米。该区域基础设施齐全,满足直接经营条件,但无上下水。开放式经营。

本次招租合同期为1年1签。

二、承租人的资格与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第三方物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经历,在高校经营相同项目中,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负面纪录和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3.充分了解高校快递的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师生提拱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运营能力,能承担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有配备智能快递柜的能力。

5.承诺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收费标准须公开透明,不得向师生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6.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技术手段,确保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合作的快递企业提供更好的业务支撑平台。

7.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必须保护师生的各种信息安全,并负责门前三包。

8.使用校方的水、电、暖、网等资源设施,需要单独核算向校方进行缴纳。

9.一年内完成学校家属区快递经营网点的整合工作

三、对承租人的要求

1.承租人需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需的一切手续(费用自理),在承租的地点建校园快递服务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经营范围:仅可经营校园快递服务工作,不可另行开展其他经营项目。

3.装修要求:承租人在装饰装修时不能改动、损坏现有墙面地面,装饰装修要美观大方符合校园文化氛围,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防火要求。对承租人所使用水源及电源安装流量表,承租人需自行将上水引入承租地点,并自行采用静音设备解决好下水倾倒处理问题。不得新建实体间壁。

4.环境要求:快递服务点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高雅得体。经营现场只能进行快递服务工作,并做好快递外包装垃圾的集中清理工作。经营现场应禁止娱乐活动,并禁止安装其他可影响校园学习氛围的娱乐设施或提供娱乐器具。从事快递经营活动时,尽量控制音量,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安全要求:承租人都要自行安装可以保存30天以上的高清摄像监控器材。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场所秩序,严禁出现踩踏、拥挤事件。

6.楼内通道口开启要求:快递服务运营点遵守学校统一安排,如遇因考试、寒暑假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封楼等情况,必需按学校要求关闭楼内通道,否则,学校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楼内设施损坏、失盗等责任。

7.宣传要求:承租人可在承租范围内制作和悬挂本经营品牌的形象标识及宣传广告,禁止在承租范围外悬挂及张贴宣传广告。如确需在承租范围外悬挂、张贴牌匾、广告等,需与物业公司协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补交相应管理费用后方可进行。

四、承租人须准备的材料

1.四证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套;

2.已有的快递服务运营的现场照片(电子版,内外部均需拍)。

3.是否在省内或国内设有公司及相关证明材料

4.团队核心人员是否具有在国内高校的运行经验及证明材料;

5.运行物流整合平台系统的全国/全省案例(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针对本次项目的运营方案(包括经营内容、项目、拟使用设备、装修方案等);

7.门店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介绍;

8.服务承诺;

9.增值服务;

10.场地租金报价。

五、流程安排

1.观看场地及报名意向登记(2018年1月11日,17:00以前)。

2.意向承租人提交所须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1月15日)

3.组织专家评审答辩 (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17日)

4.确定承租人并发放承租通知。(2018年1月18日)

5.承租人缴纳相应保证金。(2018年1月19日)

六、承租人确定方法

物业公司及学校组织5-7名评审专家对意向承租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工作。并根据承租企业的综合实力、项目经验、整合快递能力、运营方案、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服务承诺、增值服务、场地租金报价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综合考评,选择一家综合切实符合我校情况的企业进行承租。

七、注意事项

承租人装修期间须服从物业公司提出的有关装修规定,水电费用及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公司负责安装水表、电表并进行指导监督。

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招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老师:0451-86608747   张老师:0451-86608471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子衿园综合楼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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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9489  邮编: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