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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近取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制员工申报的通知
2017-12-18 14:56 物业公司 

各相关单位、相关聘任制员工:

为便于工作开展,同时与学校人事处计算方式相统一,经物业公司研究决定凡员工学历职称工龄(来集团时间)经综合计分后符合晋档条件需进行工资调整兑现的,调整兑现时间由原来年的6份调整一次变更为今后每个自然年度的11进行调整一次。同时,本着有利于员工的原则,将员工工龄(来集团时间)计算方式由原来按实月计算改为按虚年计算。以上调整,201811日起开始执行,不溯及既往。

因此,自201751日之后,公司聘任制员工如有新取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1231前到物业经营公司人事部综合楼718室申报。

1. 工龄(来集团时间)由物业公司人事部按新方式统一统计计算,不用申报。

2. 20175月份之后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将登录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对学历、学位进行核查,学信网未查实的学历、学位将不予认可。

3. 20175月之后取得职称的:需提交政府部门评审发放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4.本通知内容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物业公司人事部。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高浩    

联系电话:86609489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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