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工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宗教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全校宗教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本单位信教教师、学生数据。教师数据、老生数据可依据2016年上半年进行的调查结果(没存底的可到统战部拷贝)为基础数据,要求对教师、学生信教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准,请标注说明变化原因;2017级新生要求全员统计;所有数据按照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7年度师生信教情况信息表》和附件2《黑龙江大学师生员工信教情况统计表》要求填写,统计数据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
2.建立排查档案。可通过座谈会、单独谈话等方式进行师生信教情况摸底排查,宣传国家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了解信教人员信教原因和进行宗教活动的方式、地点,同时要强调校园内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高校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事后提交谈话记录复印件及书面排查报告,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审阅确认后上报。报告中要体现本单位排查工作采取的方式、信教师生变化量、原因分析以及抵防宗教渗透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谈话记录复印件与排查报告、汇总表于本月25日前报送至统战部刘艺婷处(主楼A609 86608249),电子文档需用统战工作专用u盘拷贝到统战部电脑。
党委统战部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