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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一年新取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聘任制员工申报的通知
2017-05-18 15:01 人事部 

各相关单位、相关聘任制员工:

201651日之后,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制员工如有新取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531前到物业经营公司人事部综合楼701室申报。201651-2017531日期间入职的新员工,如在此期间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发生任何变化的,不用申报。不执行原后勤聘任制工资体系和工资标准的聘任制员工,由于是单独的工资核算体系及核算标准,不用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工龄由物业公司人事部统一统计计算,不用申报。

2. 20165月份之后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交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将登录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对学历、学位进行核查,学信网未查实的学历、学位将不予认可。

3. 20165月之后取得职称的:需提交政府部门评审发放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用申报。)

人事部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算相关分值。由于该项工作工作量较大,因此,争取在7月上旬发放6月份工资时予以兑现。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赵辉   高浩    

联系电话:86604145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20175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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