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制员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定于即日起开展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均列入考核范围。
2. 校内调动转岗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负责考核。
3. 待岗、病假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共分为五种,即优秀、良好、合格、准合格、不合格。各单位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为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35%(见附件一:《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良好人数分配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实行多年度累计限额分配方式。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6日,物业经营公司人事部发布考核工作通知,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
2.2016年3月7日-3月19日,各单位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填写《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表》(附件二),A4纸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填写考核等级,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对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的考核结果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材料于3月20日下班前报送物业经营公司人事部综合楼801室。
四、有关要求
1.相关单位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的年度考核是对每位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年度工作的评估,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津贴发放、岗位调整、奖惩、续聘、解聘、评奖、评优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坚持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工作职责、业绩等要素,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 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本人要如实填报年度考核相关内容,为考核工作提供切实依据,积极参加并配合本单位考核工作。
3.各单位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如有不在岗的情况,需由所在单位提供员工书面请假单或书面情况说明,说明原因及理由,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辉 高浩 联系电话:86604145
附件:
1.进校服务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良好人数分配表
2.聘任制员工2016年年度考核表
黑龙江省大学城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6日